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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鬱卒想被關 到警局縱火被判刑

男子「古龍」持寶特瓶裝汽油,到警察局縱火。(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男子「古龍」持寶特瓶裝汽油,到警察局縱火。(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2017/02/06 14:27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名男子與知名武俠小說大師「古龍」同名同姓,但際遇卻大不相同。去年10月29日晚間10點多,他滿身酒氣持著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到警察局縱火,造成一輛機車被燒毀,事後還手足舞蹈觀賞,被警員當場人贓俱獲逮捕。彰化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2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105年10月29日晚間10點25分,男子古龍(33歲)酒後三巡,持著一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至溪湖派出所前,直接將瓶內液體往地面潑灑後點火,火勢猛烈一度燒到自己,並燒毀一輛巫姓民眾機車,古男見狀未滅火也未逃逸,而是在原地等警方逮捕。

古男被捕後向警方坦承,因為心情不好想吃牢飯,所以才走路來派出所潑汽油。

法官審酌,古男行為已嚴重破壞社會公共安全秩序,但其事後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量處該刑以示懲戒。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男子「古龍」縱火後,還得意地張開手臂欣賞。(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男子「古龍」縱火後,還得意地張開手臂欣賞。(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古男看到警方,高舉雙手坦承所為。(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古男看到警方,高舉雙手坦承所為。(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古男到警局縱火,無故波及一輛民眾機車。(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古男到警局縱火,無故波及一輛民眾機車。(資料照,記者陳冠備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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