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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討債 黑幫弘仁會分會長被判刑

萬華分會長陳柏豪(中)被判1年徒刑。(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萬華分會長陳柏豪(中)被判1年徒刑。(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2017/01/23 21: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犯下「新東陽董座槍擊案」竹聯幫弘仁會,幫眾在102年間,多次在雙北地區販毒、暴力討債及開槍尋仇,連藝人汪建民、馬國畢參加友人慶生時,也因友人和弘仁會份子起衝突遭傳訊;新北地院依重利、恐嚇等罪,判弘仁會中和分會長林嘉軒2年半、萬華分會長陳柏豪1年徒刑、松山分會長簡義軒5個月徒刑。

另有6名幫眾涉販毒、恐嚇、重利等罪,分別被判6個月至8年半不等徒刑,至於弘仁會長林聖閎及永和分會長陳慧學、林嘉軒、陳柏豪、簡義軒等13人被控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均獲判無罪;可上訴。

檢警調查,竹聯幫弘仁會在雙北松山、萬華、中和、永和共設有4個分會,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從102年間,幫眾多次涉恐嚇債務人、開槍向其他黑幫份子尋仇、販賣三級毒品等犯行。

去年間,藝人汪建民、馬國畢因參加友人的慶生會,友人和弘仁會成員起衝突,2人遭檢方以證人身分約談,協助了解案情;據了解,2人表示對案情不了解,並未遭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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