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佣金變造帳單 傑昇通信負責人父子判刑4月
2017/01/21 22:3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傑昇通信」張姓負責人及其擔任業務主管的兒子,涉嫌變造手機電話帳單,讓客戶達免預繳通話費申辦標準,以賺取佣金,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張家父子坦承犯行,加上經手客戶無欠繳電話費,電信業者也未受損失,新北地院日前判父子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103年8月至104年10月間,張姓負責人指示擔任業務主管的兒子,先將舊有的中華電信帳單掃描至電腦,再利用excel軟體更改客戶姓名、地址、日期、金額,變造中華電信帳單;或以word檔案更改客戶資料,變造後列印,以剪貼方式黏在客戶舊有的遠傳、亞太等電信公司帳單,將帳單金額調高至1000或1500元以上,再向台灣大哥大申請「號碼可攜服務」專案,致使台灣大哥大員工陷於錯誤,審核通過48名客戶申請,並交付10萬2700元佣金給傑昇通信。
法官認為,張家父子變造手機電話帳單,使客戶易於達到台灣大哥大訂定的方案條件,便宜行事,雖有損於台灣大哥大對電信用戶使用習慣、投資報酬率等綜合計算設計資費方案的正確性,但因經手客戶均無欠繳電話費,台灣大哥大亦未受有損害,加上張父從事通訊業多年,術有專攻,仍有可為,父子均無前科,因此予2人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