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下載盜版影片 全家人被查不在場證明
士林地檢署去年接獲片商檢舉,吳姓婦人涉嫌在家中以BT軟體下載盜版電影,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片商認有疑慮聲請再議獲准。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去年接獲片商檢舉,吳姓婦人涉嫌在家中以BT軟體下載盜版電影,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片商認有疑慮聲請再議獲准,承辦檢察官便一一查出吳婦全家人的不在場證明,最後才讓片商信服,並維持不起訴處分。
片商去年1月5日上午10時許利用BT下載軟體BitComet,發現IP「1.171.100.94」使用者正在下載盜版電影,立刻提告,檢警透過網路公司,循線查出該IP位置當時配給吳婦網路帳戶使用,透過「伊莉論壇」下載BT種子後,再使用BT和不明BT軟體進行點對點傳輸,下載同時也將影片上傳分享。
吳婦到案辯稱,網路雖然是以她名義申裝,但根本不知道BT是什麼東西,事發當天一早就到公司上班,沒有在家下載盜版影片,且家中電腦中毒多次重灌,有可能是電腦病毒造成的。
士檢第一次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但片商質疑可能是其他家人使用電腦下載,向高檢署聲請再議獲准,全案發回士檢續查。
檢察官接續查出,吳婦2名讀小學的子女當天都到校上課,學校出勤紀錄正常,丈夫雖休假,卻也一早就出門去胞姊家幫忙照顧小孩,直到晚上幫岳母慶祝完生日後才返家,一家4口全都有不在場證明。
檢察官指出,吳婦家中WIFI密碼使用「123456」,是密碼管理服務商統計2013、2014年一般人最常用、最危險的密碼第1名,現今網路駭客猖獗,吳婦電腦不排除被注入木馬程式,遭遠端遙控侵入電腦,因此仍認定罪嫌不足,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