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妻吃穿? 越籍妻休夫、法院判准離婚
2017/01/08 17:5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越南籍黃姓婦人,16年前和我國張姓男子結婚來台,張男卻沈迷於電玩和酗酒,多年來倚賴黃婦賺錢養家,前年初,她在夫婦爭吵後心灰意冷離家,並訴請離婚。高等法院認為張男酗酒、沈迷電玩及不事生產是夫婦感情疏離主因,判准離婚,可上訴。
黃婦主張,90年初和丈夫張男結婚後來台,在新北市一起生活,她在94年取得我國國籍,得以正常工作賺錢,不過,丈夫卻生活懶散,工作不固定,尤其是每日酗酒,並沈迷於電玩,她每月辛苦賺不到3萬元幾乎都用來償還他個人債務和生活費用,兩人感情也逐漸變淡,前年2月負氣離家,請求法官判准2人離婚。
法院審理時張男均未到庭,張母則表示,兒子張男已離家1年多沒有回家,高院因此採「一造辯論」方式審理。
高院指出,經查,張男自96年8月起即自勞保退保而無固定工作,可見得自身並無財力負擔清償債務,反觀黃婦95年12月起到103年12月間,每月近3萬元薪資入帳後,即遭提領或轉帳,僅剩下數百元,加上黃婦前年初離家後,張男如未再繳納信用卡款的最低應繳金額,認定乃張男多年來的債款均由黃婦以薪資情償支付無誤。
高院傳訊黃婦友人也證稱,到黃婦家拜訪時,多次看見張男在房間打電動,且電腦桌旁都有數瓶高梁酒,合議庭也查出,張男近幾年有數十次透過網路購買網路遊戲裝備或遊戲幣的刷卡消費紀錄,認定張男確有酗酒、沈迷電玩等事實,也是造成婚姻破綻的重要原因,因此判准2人離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