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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友會員工遇性騷反被開除 高市府勞工局開罰20萬

高雄市警察之友會、商業會去年合辦活動時,發生兩名女員工被言語性騷擾,卻反遭開除的案件,高市府勞工局分別開罰20萬元罰鍰。(圖擷取自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雄市警察之友會、商業會去年合辦活動時,發生兩名女員工被言語性騷擾,卻反遭開除的案件,高市府勞工局分別開罰20萬元罰鍰。(圖擷取自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2016/12/30 15: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市警察之友會、商業會去年合辦活動,發生女員工遭言語性騷擾事件,兩單位不但未妥善處理、審慎調查投訴案,反倒開除兩名當事人,對此,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以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分別開罰20萬元罰鍰。

綜合媒體報導,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今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企業」名單。其中,高雄市警察之友會、商業會,去年6月合辦自強活動時,有男性對兩名女員工言語性騷擾,事後當事人分別向聘僱單位提出申訴,卻在當月遭開除。

對此,高市府勞工局表示,「兩單位知悉性騷擾發生後,竟直接先將申訴人予以免職處分,且事後並未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然而,以往初犯都是罰10萬元,但高雄市就業評議委員會認為,兩單位不僅不追究員工被性騷擾的投訴,還開除投訴人,因此分別加重裁處至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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