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申辦女兒出生證明 夫偽造妻簽名不起訴

判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判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16/12/20 19:5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羅姓夫妻今年9月生下女兒,雙方談好女兒的姓名後,羅男10月獨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辦出生證明,因需要夫妻雙方簽名確認,羅男為求方便,直接代替妻子簽名,未料妻子知道後,認為不被尊重,竟氣得控告羅男偽造文書,但士林地檢署偵結,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表示,必須有損害公眾或他人要件,才能成立《刑法》偽造文書罪,本案例中羅男雖偽造妻子簽名屬實,但因出生證明上登記的女兒姓名,確實是夫妻2人的共識,並未損害到羅妻權利,故不構成偽造文書,因此予以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