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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兒留下前科 單親媽頂罪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頂替罪起訴張母,另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資料照,記者金仁晧攝)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頂替罪起訴張母,另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資料照,記者金仁晧攝)

2016/11/21 17:52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4歲張姓男子今年8月開車載母親出門,不慎撞傷騎單車闖紅燈的80歲老婦,警方趕抵現場詢問:「車是誰開的?」張男竟說「我媽媽開的」,張母疑擔心兒子留下刑案紀錄,也點頭附和,最後仍被目擊路人戳破謊言,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頂替罪起訴張母,另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

起訴書指出,張男8月26日傍晚開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132巷口,有輛單車突然闖紅燈橫越斑馬線,他當時車速約70公里,閃避不及撞上,單車老婦當場倒地昏迷,所幸只有四肢骨折,送醫急救後保住一命。

張男第一時間將責任推給50歲的母親,母親也做了酒測並簽名,卻有路人指稱,車禍發生後,從駕駛座下來的人是男性,張母這才承認,因擔心老婦人身亡,剛畢業的兒子會背上前科,影響就業,才會替兒頂罪。

檢察官指出,張男超速行駛,老婦人也闖紅燈,雙方都有肇事責任,但張姓母子是單親家庭,家境不好,自承拿不出錢與老婦人和解,只能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張母則因企圖替兒頂罪,也遭依頂替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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