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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炸彈客林英昌 起訴求刑30年

台鐵區間車爆炸案主嫌林英昌,今遭起訴求刑30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台鐵區間車爆炸案主嫌林英昌,今遭起訴求刑30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6/11/17 10:1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鐵區間車爆炸案,今偵查終結,依公共危險等罪傳起訴被告林英昌並求刑30年,林先前庭訊時曾對同車傷者表達歉意,並承認犯案,指罹癌後找不到工作、被欺負,覺得「社會對不起我!」雖知列車上有其他乘客仍想引爆,要在生前做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引起社會關注,他案發後已被檢方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及槍砲等罪將他聲押獲准。

林英昌庭訊時,先對同車傷者表達歉意,接著說,自己長期罹癌,找工作屢被排擠,與家人感情疏離,感覺人生過得很不如意,只有愛犬相依為命,想要引起社會關注,才引爆自殺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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