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男客「撿屍」卻被尿床 痛毆傳播女、逼簽道歉文
2016/08/25 14:4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51歲李姓男子今年3月與一群友人到KTV飲酒歡唱,找來數名傳播妹助唱助興,清晨5點解散後,李男帶走酒醉的郭姓傳播妹回家,郭女卻在他床上尿尿,李男暴怒痛毆郭女,為了掩飾犯行,還逼她在道歉書上按指紋,承認在自己打傷李男額頭;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李男拘役20天,考量雙方已和解,給予緩刑2年機會。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女獨自在板橋KTV門口搖搖晃晃等計程車,意識不清,李男強拉郭女坐上小黃,返回台北市萬華區李男住處,李男在偵查時不承認毆打郭女,堅稱郭女尿在他的床上,他要把她拉起來,卻被郭女打頭,他才要求郭女簽道歉文;但法院審理時,李男認罪。
郭女指控,李男打她肚子好幾拳,左眼被打成「黑輪」,胸部瘀青,臉部挫傷、脖子擦傷,她因酒醉而迷迷糊糊簽下字據,直到天亮她稍微清醒一點,才意識到身處險境,趕緊離開李家,找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