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頂新案換法官前最後一次開庭 檢方火力直攻魏應充

頂新案換法官前最後一次開庭,檢方火力直攻魏應充(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頂新案換法官前最後一次開庭,檢方火力直攻魏應充(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6/08/23 12:4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下午將由吳幸芬法官最後一次開庭,台中高分檢拿台北地院味全案判決書,直攻要害,被告魏應充就其「糧油事業群」均作具體指示,決策並執行,包括旗下味全、頂新、正義3家製油廠,魏應充都是指示、決策,大都集中在如何降低原料成本、提高產品利潤,如攙百分之98%有害人體健康的棕櫚油的「98專案」,還教導業務人員應對話術,來糊弄消費者及通路。

台中高分檢論告書(九)指出,越南工商部的來函:大幸福公司外銷的油,僅作飼料用。係行政院經駐越南代表處向越南政府查詢,經越南政府各相關機關會商達成共識後,由越南工商部正式函覆我方政府的文件,屬特別可信的文書,並非一般從事業務的人所製作的文書,依法有證據能力。

這種明確事項,彰化地院原判決卻故意引用「業務上所製作的文書」案例,以越南工商部函,不具公開、慣常,有預見提供等詞,認定沒證據能力。除為被告等脫罪外,實難有其他理由可說明。

高分檢指出,衛福部食藥署105年函再次強調食品應自源頭管理,而非僅以末端產品檢驗結果。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的產品及其原料,故規範食品標準的CNS,並不只規範成品油,尚包括其原料。而實際上從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脂,又有多數不符頂新內規,顯見其品質不佳。

檢察官指出,彰化地院審理期間再次取樣送驗,且說是從油槽上、中、下層採樣,完全是自欺欺人。彰化地院法官從油槽頂部,使用頂新自製,長圓型上方有開口的小鐵罐,用繩索像「撈井水」的取樣方式,不符CNS「動植物原油取樣法」所規範的器具。這種撈油方式,鐵罐投入油槽後,不論沉入哪一層,流入鐵罐內根本無從確認。

頂新公司回應,越南工商部函文不是「特別可信性」文書,屬於審判外陳述。至於大幸福公司原料油上游熬油商,依據越南政府文件,是合法供應商,具有獸醫衛生條件檢疫合格證書。依一審證人證詞,越南當地並無病死豬,一審檢察官到越南菜市場看到豬隻,蓋有檢疫合格章戳,二審檢察官指檢驗不合格狀況並非事實。

另外,彰化地院重新採樣完全依規定。二審檢察官未實際參與即妄自下結論,均為臆測。至於新聞稿所述本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情節,均與一審法院所調查證據結果不符,前董事長並未參與採購事項。檢察官指鹿為馬,將不相關的案件任意連結,流於主觀,更顯其刻意入人於罪之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