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酒醉女同事 單親爸竟抱怨「錢不夠,我還先付」
2016/08/05 21:5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1歲的吳姓單親爸爸103年12月與友人相約喝酒,結束後他送酒醉的前同事鍾女回家,但鍾喝太醉爬不上4樓的家,要吳男改送她至旅館休息,進房後鍾口渴要喝水,吳男竟以嘴餵水,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今依乘機性交罪嫌,判吳男徒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搭計程車送鍾女回家時,鍾女不勝酒力醉倒在路旁,因還得走100多公尺才到家,到家後還得走上4樓,鍾女因此要求吳男送她去住家附近的旅館,沒想到進房後,鍾女開口要水喝,吳男竟趁機用嘴餵水並舌吻,鍾女推拒翻身睡著,吳竟不顧對方爛醉,性侵得逞,鍾女隔天驚醒後察覺有異才報警處理。
審理時,吳男否認性侵,表示當時鍾女還有意識,她還主動脫下褲子,過程中她還發出呻吟聲,兩人是合意性交。
但新北地院勘驗吳男傳給同事訊息抱怨鍾女「沒辦法走路」、「一直說要住旅館」、「錢還不夠,我還先付了」、「邊走邊吐」,加上旅館人員證稱鍾女進入旅館時全身癱軟無力,且事後吳男還傳Line向鍾女道歉,甚至稱「給我機會讓我照顧妳補償妳的傷害」,法官因此不採信吳男供詞,認定他確有乘機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