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竊賊行善 法官:人生有時候,沒有下一次!
2016/08/05 11:5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羅姓男子見路旁鐵皮屋有20瓶機油,一時起貪念,全搬上車回家用。法院審理時見他有悔意,曉諭陳:「不要硬擠牢房,修好自己的戒貪心!」
判決指出,35歲羅姓男子今年1月間,駕車行經瑪陵山區時,見路旁鐵皮屋內有價值8000元的20瓶機油,一時起貪念,全搬上車,警循線找到羅時,羅的車上只剩12瓶,坦承被他用掉8瓶。
法院審理時,羅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賠償楊姓所有人的損失。
法官施添寶見他有悔意,在判決書上勸羅,不要硬擠牢房,修好自己的戒貪心,不要殘害自己,自己要給自己一條生路,自己需要自己疼,不要在心情糟爛差的時候,去竊盜或違法犯紀,人生之旅有時候沒有下一次,沒有機會重來。
判決書還指出,有時候錯過現在,就永遠永遠的沒機會了,且人生是減法,過一日,少一日,多給自己說聲對不起,
自己要好好思維換個正向有益自己及家人的戲碼劇本,調整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