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偷情判賠 竟裝妻子要小三給錢
2016/08/01 19:5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男子與鄭姓女子偷情被老婆沈女發現提告,法院判劉、鄭2人連帶賠償20萬元,劉還要給9000元給子女當扶養費,不料,劉男竟以妻子名義發存證信函,要小三給錢,鄭照辦給了3期後,沈女因沒收到款項發出真正的存證信函,全案才曝光,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罪嫌起訴劉男。
據查,劉與妻子於98年間結婚,但102年間,卻抓包丈夫與鄭女偷情,除求償100萬外,另訴請離婚,法院劉、鄭賠償20萬元,判准離婚,並要劉給付子女每月扶養費9000元。
但去年10月2日,劉男竟冒用妻子名義,向雅虎申請電子郵件,還偽刻妻子印章,發出存證信函,要求鄭女提出賠償20萬元還款計劃書,鄭女收到後與對方聯繫,劉男仍自稱是沈女,要求鄭每月10日前匯款9000元到沈女帳戶內。
鄭女於去年11至今年1月均如期付款,但沈女因沒有收到20萬元賠償,發出真正的存證信函,元配與小三驚覺受騙提告。檢方偵辦時,劉男還否認犯行,辯稱這是鄭女本來就應該付的款項。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