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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群組耍嘴砲 卻被同事男友告上法庭

男子在公司群組耍嘴砲,卻被同事男友告上法庭。(法新社)

男子在公司群組耍嘴砲,卻被同事男友告上法庭。(法新社)

2016/08/01 10:2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公司同事一起組LINE群組,一位林姓女同事遲到22分鐘,梁男竟在群組上留言「不是在家打炮,超過時間了」,引起林女的男友不滿要求道歉,梁男反而在群組中「你這麼娘,不喜歡跟智商比我低很多的人說話,你是女的我就道歉」,梁男就被告了,在一審時未和解,法官判拘役20日,二審雙方和解,法官給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梁、林女及其男友都是某電腦公司員工,且同事中有7人一起加入「中區討論區(7)」的群組,所以在該群組上留言,都是7人可共聞共見,而在去年4月某日下午2時22分,梁男在群組上留言詢問林女「不是在家打炮,超過時間了」,引起林女及其男友不滿。

林女男友在群組上留言「林女已感到極大的侮辱,你要不要跟林道歉」,可是梁不但沒道歉,有嗆林女男友說「原來你這麼娘,我不喜歡跟比我智商低很多的人說太多話,如果你是女的,我可以跟你道歉」。

梁某在群組中很會耍嘴砲,但被告之後就乖了,偵查中坦承犯行,但是在台中簡易法庭時還未與對方和解,法官判處拘役20日,等於耍嘴砲要罰2萬元,梁男趕緊與對方和解,二審時改判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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