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斯來台犯案 酬勞1萬美金加10萬零用金
2016/07/18 18:21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一銀盜領案主嫌安卓斯表示因欠人3000歐元,才來台灣犯案,他透露自己來台,回去後應該可以拿到1萬美金,這在拉脫維亞當地是很大一筆錢,又怕欠錢導致妻小遭受傷害,才會來台接受指令做事,不知自己涉入盜領案,不過警方對此說法存疑,認為他供詞避重就輕,仍在釐清案情中。
安卓斯說,對方在君悅飯店的行李箱裡,留下10萬元零用金給他用,表示在台做事期間,可用這筆錢應付所有開支,他對台幣也沒太多概念,「只覺得錢很好花」,警方在他落網後,在他身上搜出還剩下4萬多元。
安卓斯又說,對方都是透過「WICKR ME」通訊軟體來指揮他,每個動作都是對方指示的,強調與其他犯嫌都不認識,一直到取得皮箱打開看,才知自己一直運的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