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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想天開!破壞電表省電費 檳榔攤負責人遭起訴

31歲吳姓男子在新竹市經營檳榔攤,為節省電費,吳男竟異想天開將電表破壞。(資料照,台電提供)

31歲吳姓男子在新竹市經營檳榔攤,為節省電費,吳男竟異想天開將電表破壞。(資料照,台電提供)

2016/06/16 15:12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31歲吳姓男子在新竹市經營檳榔攤,為節省電費,吳男竟異想天開將電表破壞,以此降低電表度數,8個多月共竊電新臺幣13萬8千多元;新竹地檢署審理終結,依違反電業法對吳男提起公訴。

經查,吳男在新竹市中華路經營檳榔攤,他為減省用電量,竟於103年11月12日至104年1月13日期間將電表破壞,造成電表失效不準,進而降低用電度數,直到台電發現異常,才於103年10月2日會同警方到吳男經營的檳榔攤查驗。

檢警調查,吳男曾在104年6月間將檳榔攤轉讓給擔任店員的曾姓女子,曾女供稱,從她接手檳榔攤起,除店員偶爾翹班外,營業時間均為24小時。

吳男則辯稱,他沒有變動電表,電表度數會減少,純粹是因為他將檳榔攤改為工作室,營業時間從自24小時更動為16小時所致,但檢警調查,吳男的供辭不但與曾女不符,且依照台電提供的用電度數異常表顯示,該檳榔攤改為工作室後的正常電費使用每期為1萬4875元,但104年1月間至9月間每期用電費用僅6865元、5262元、7550元、4834元、524元,顯然吳男所說為卸責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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