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侵門踏戶! 深夜到人妻家按摩過夜判賠
2016/05/18 22:0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這不是侵門踏戶,什麼才是?廖姓男子經徐姓人妻告知老公黃姓男子「今晚不在家」,隨即半夜跑到徐妻家過夜,並幫她按摩子宮、肩膀等處,其間徐女還發生曖昧的呻吟、喘氣聲,都被黃男「全都錄」,高等法院認定徐妻、廖男過從甚密,今判應賠黃男2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黃男和妻子徐女10年前結婚,育有一子。前年10月10日國慶日,黃男帶兒子回新北市新莊老家,晚間8時,徐女即打電話給廖男告知「我老公不在家,快來啊」。
廖男2小時後趕抵徐女家,廖男辯稱,是跑去替徐女按摩肩膀等處筋骨,但黃男事先設定好的錄音光碟錄到徐女、廖男2人曖昩對話,包括徐女說「我要去洗澡了,全身都是汗,幫我將後面打開」,廖男回答說「那他(指黃男)明天不回來嗎」,徐女說「他(黃男)明天早上6時回來」,廖男埋怨口氣表示「那我不就明天6點前就要走?我幫妳壓這裡看看,你們女人..子宮要配合每天壓」,徐女接著喊「好痛..」。
此外,錄音光碟還錄到廖男為徐女寬衣後,她躺在臥房床上,當肢體親密接觸後,徐女發出曖昩的呻吟和喘息聲。黃男指控妻子和廖男共浴、按摩、同宿一夜,且廖男趕在隔日上午5時43分離開住處的行為,顯示2人已有姦情,因此求償200萬元。
審理時,廖男、徐女均否認有姦情,辯稱雙方是老朋友,單純按摩,且好心留廖男過夜而已。
但高等法院認定,徐女和廖男雖無法證明有姦情,但已屬不正當交往,已超過男女應有分際,侵害黃男身為配偶的法益情節重大,今判徐女、男應連帶賠償2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