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辯護人批判衛福部回函 檢方嚴正抗議
〔記者楊政郡、張瑞禎/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劣油案,今傳喚的證人未到,但因檢辯雙方踴躍提出新證據,法院函詢越南政府及衛福部回函已經到庭,其中衛福部回函明顯對頂新不利,10幾名辯護律師都跳腳,批衛福部配合檢方上訴,自毀立場,甚至威嚇衛福部有人需送監察院彈劾,檢察官當場提起嚴正抗議,李慶義說與衛福部都是站在維護民眾食安立場,絕無任何個人利害關係,不像被告有利害關係,受命法官定兩周後31日再開。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一臉嚴肅,獨自快步進入法院。針對檢察官提出頂新內部文件,指頂新為求壓低成本,將發臭豬油「也可當正常食用豬油來銷售」,律師余明賢說「這是冷議題」,這批豬油是做飼料油,沒有做成食用油,呼籲檢察官不要訴諸民粹,否則非國家與司法之幸。
檢方指出頂新集團內部文件顯示,有林姓檢驗員浮貼「越南豬油發臭、無法食用、打入飼料用」,但頂新內部長官批示說,要從成本考量,寫著「廠長指示,此櫃風味異常的豬油,精煉後也可當正常食用豬油銷售」,紙條上還記載,只是保存期限不同,正常食用豬油6個月,但發臭豬油精煉後當食用豬油只有3個月。
今天因證人請假未到,加上檢、辯雙方及法院函查越南政府及衛福部資料已經回來,審判長指示重新進入第二回合程序庭,審判長及陪席法官退庭,由吳幸芬獨任主持。
高分檢蒞庭檢察官李慶義說,一家正常、有良心麵包店,不會買地下廠商麵粉,一定會向合法廠商購買麵粉,而麵粉送貨過來,需要進行驗貨,如變黑、發霉、摻雜雜物(不明原因汙染),麵包店是退貨還是「殺價照收」?頂新就是對發臭豬油「殺價照收」。姜志剛副教授作證時曾證稱,食品業者就要向媽媽做給孩子的食物一樣,是可完全信任的。
而今天程序庭上十餘名辯護人全力攻擊衛福部「溯源管理」的回函,因衛福部回函表示原料也需列入管理,這個「溯源管理」顯然對頂新等被告不利,有律師說整篇「先射箭再畫靶」,根本就是為了導入原料管理而寫。又律師批整篇回函「語意含糊、邏輯混亂」、「陷入循環論證的謬誤」等,甚至批判撰稿者有配合檢方上訴,自毀立場,還威嚇稱撰稿者可能有刑責或是要送監察院糾正。
檢方則提出嚴正抗議,李慶義說檢方與食藥署都是站在維護民眾食安立場,絕無任何個人利害關係,不像被告有利害關係。
檢方指出,大幸福公司在越南只生產提供飼料用豬油,台灣從大幸福進口豬油原料有數家廠商,都是當飼料油使用,「唯一僅有」頂新拿來當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