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花29萬上課招桃花無效 熟女怒控講師涉詐欺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經營咖啡廳的廖女,參加宣稱能增加桃花、生意、改善家庭的身心靈成長課程,事後覺得未達預期效果,認為自己受騙上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經營咖啡廳的廖女,參加宣稱能增加桃花、生意、改善家庭的身心靈成長課程,事後覺得未達預期效果,認為自己受騙上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6/05/13 17:3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經營咖啡廳的廖女,在顏女招攬下,參加其夫陳男舉辦宣稱能增加桃花、生意、改善家庭的身心靈成長課程,廖婦還找媽媽、弟弟一起參加,3人學費共29萬元,但廖女事後覺得未達預期效果,加上尚欠23萬元學費,遭陳男傳電子郵件追討,恫嚇「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因此提告陳男、顏女涉嫌詐欺、恐嚇等罪,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課程成效為個人主觀感受,客觀難以驗證,信件部分也難認定有惡害通知,今將陳男、顏女不起訴。

廖婦控訴,100年10月至101年2月間,39歲的陳男在她的咖啡廳招生舉辦心靈成長課程,顏女為陳男課程學員,佯稱參加課程可以增加桃花、咖啡廳生意及改善家庭,鼓吹她加入課程,她還找媽媽、弟弟一起參加,學費共要29萬餘元,但她覺得桃花、生意都沒有增加,懷疑遭詐騙,所以學費尚未繳清,101年12月,陳男傳E-MAIL恐嚇她說「我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討債公司會追到家裡來」等語,她憤而報警提告。

庭訊時,陳男供稱,廖女曾在她的部落格分享覺得上課很有收穫,是她未依照課程規定念咒語才沒有桃花;生意部分因廖女不喜歡小孩到咖啡廳,有告訴她不要挑客人,但廖女都沒遵守,才會認為效果不如預期;顏女則否認招攬,表示僅和廖女分享上課心得。

檢方認為,身心靈成長課程成效為個人主觀感受,客觀難以驗證,另信件內容僅是表達可將債權讓予債務公司處理,難認陳男主觀上有恐嚇不法意圖,認定罪嫌不足,今將陳男、顏女不起訴。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