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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當仲介捲入房屋糾紛 險吃官司

台中市議員林碧秀。(資料照)

台中市議員林碧秀。(資料照)

2016/05/13 11:3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王姓姊弟三人共同持有大里區中興路一棟房產,102年間委託市議員林碧秀代為尋找買家,約定仲介費170萬,找到林姓買家以1億4780萬成交,並支付600萬元簽約款,姊弟三人卻後悔拒不後續履約,林某提告要求返還價金600萬勝訴確定,又判姊弟三人需給付違約金450萬,且賣方仲介費170萬也要給付給林碧秀。

判決書指出,大里區王姓三姊弟共有的一筆在中興路上234坪的三角窗,每坪市價在60萬以上,價值不斐,不是一般人能購買,姊弟找上人脈較充沛的市議員林碧秀,請她代為尋找買家,約定賣方仲介報酬170萬元,經林碧秀多方努力,在102年6月找到林某,同年月24日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總價1億4780萬餘元成交,同時約定簽約款600萬、用印款460萬、完稅款4580萬等等,但在林某支付600萬簽約款後,三姊弟卻不履行後續手續,因為有人要出更高價購買。

而林某發現三姊弟拒絕履約,決定中止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600萬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600萬,台中地院一審林某全勝,二審把違約金降為450萬元。

而三姊弟不僅拒履行契約,也不付仲介費,又控告市議員林碧秀、買方、代書3人共同詐欺,經檢察官偵查後不起訴確定。

林碧秀發現三姊弟貪念所至、咎由自取,反怪罪他人,憤而另行提起要求三姊弟給付這筆仲介費,法官調查發現整個簽約過程都有證人,三姊弟違約在先,且買方林某在買賣契約簽約後,也以170萬元給付買方仲介費給林碧秀,法官判決三姊弟需給付林碧秀170萬元服務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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