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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想分手 男子以散佈裸照要脅

台中市已婚王男(49歲)從101年3月間起,因工作認識陳女,兩人以每月4至6次頻率到汽車旅館幽會,至103年被王妻發現姦情提告,陳女提出分手,但王男用情已深見陳女無意復合,103年6月間起多次出言恐嚇、要脅散佈裸照。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台中市已婚王男(49歲)從101年3月間起,因工作認識陳女,兩人以每月4至6次頻率到汽車旅館幽會,至103年被王妻發現姦情提告,陳女提出分手,但王男用情已深見陳女無意復合,103年6月間起多次出言恐嚇、要脅散佈裸照。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6/05/12 12:1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已婚王男(49歲)從101年3月間起,因工作認識陳女,兩人以每月4至6次頻率到汽車旅館幽會,至103年被王妻發現姦情提告,陳女提出分手,但王男用情已深見陳女無意復合,103年6月間起多次出言恐嚇、要脅散佈裸照、感嘆「一個這麼老這麼醜的女人,竟能讓我愛她那麼深、恨她那麼重,誰能告訴我為何」,台中地院依恐嚇罪判處5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阮姓前妻婚姻狀態持續期間,因工作認識陳女,從101年3月間起兩人以每月4至6次頻率到汽車旅館幽會,103年5月間陳女睡在王某床上被王妻看見,而被王妻控告妨害家庭(事後撤回告訴),陳女於是提出分手。

但王男用情已深,多次在臉書上發表看法,自認為此事「非我引起」、「我是被引誘」、「對這段感情後續展有所不滿」、「累了也怨了」、「一個這麼老這麼醜的女人,竟能讓我愛她那麼深、恨她那麼重,誰能告訴我為何」等等。

可是陳女執意分手,也交了新男友,王男卻不願分手,同年6月間起在電話中恫嚇要脅若分手將散布陳女裸照。且見與陳女復合無望,透過LINE通訊軟體,傳送包含裸照網址及「妳等這一切的毀」、「我會讓妳與與新男有生不如死」、「她毀了我一切,該她付出代價的時後,我命不值但她會生不如死」等訊息給陳女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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