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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時…鄭捷上衣撩到上背 法警彎腰近距離開槍

執行鄭捷槍決的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回憶執刑的過程。(記者張文川攝)

執行鄭捷槍決的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回憶執刑的過程。(記者張文川攝)

2016/05/11 18: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捷運殺人魔鄭捷昨晚伏法,據了解,鄭捷行刑前、施打麻藥後,失去意識,被拖行約2公尺到舖著棉被的刑場斜土丘上,法警將鄭捷的白色短袖上衣往上撩至後背近肩膀高處,露出整個背部。

女法醫師、新光醫院鄭翠芬,接著用藍色麥克筆在鄭捷背部標明心臟的位置,行刑的法警持裝有滅音器的手槍站在鄭捷身後約半公尺,微微彎腰往下瞄準,近距離行刑。

行刑手在4分鐘內開了3槍,每槍間隔2分鐘,皆是依據法醫師研判鄭捷是否已經死亡而奉命補槍,8點47分開第1槍後,鄭捷身體仍在抖動,但未發出聲音,研判尚未死亡,51分補第2槍,但流出的血液冒泡,法醫師研判是擊中肺部,無法確認是否命中心臟致死,於是51分再補一槍,才再也無動作與氣息,血液也正常,9點11分正式相驗,確認鄭捷死亡。

負責執行的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說,死刑判決既然已確定了,就應該依法執行,因為法律的精神就在社會正義,正義是基於道德良知,判決確定要實徹執行,才能具體實現社會正義。

錢漢良說,和鄭捷在偵查庭訊問大約8分鐘,「鄭捷就是這樣看著你,眼神很冷靜,沒有露出任何恐懼、擔心的情緒,當然也看不出有一絲殺氣,語氣也是很正常」,吃便當的時候,手握筷子也沒有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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