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鎮長夫婦被起訴 黃貞瑜:罪名太沈重
2016/05/11 17:15
〔記者曾迺強/大林報導〕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大林鎮長黃貞瑜與丈夫李豐全涉嫌公務車私用案,從中取得不法利益51萬餘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偵結起訴2人。黃貞瑜今天回應,公務車確實為公所車輛,先前因方便起見將公務車與私人車輛混用,造成風波要向大家致歉,認為檢方起訴罪名「太沈重」。
黃貞瑜說,事後自己調查,購買車輛後的油料費僅10萬餘元,其餘是折舊費用,有提供檢方油料、ETC紀錄等相關資料比對,但並未被採納,起訴內容與事實有很大出入。黃貞瑜說,當年是因響應中央政府環保政策添購油電車做為環保稽查車,後續把環保稽查車及鎮長座車對調使用,過程均依照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