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生前嗑掉2/3個焢肉便當 喝光礦泉水
2016/05/10 22:2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捷運殺人魔鄭捷今晚伏法,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說,鄭捷三槍伏法,執行槍決的法警於8時47分、49分、51分各開一槍,9時11分法醫師相驗確認死亡,9時11分是鄭捷在法律上的死亡時間。
錢漢良說,鄭捷晚間8點30分被帶入簡易偵查庭,檢察官問他「有沒有收到定讞判決?對判決有何意見?有沒有其他的話要說」,鄭捷面無表情地回答:「有、沒有、沒有」,沒交代其他話。
接著鄭捷說出他生前最後一句話「我好渴,可不可以給我一點水?」錢回答「待會給你喝」。
鄭捷隨即被帶往刑場,由於今晚執刑將近6時才決定,看守所來不及為他準備刑前特餐,只給他準備一個焢肉便當,配菜有3、4樣菜。鄭捷吃了3分之2個便當,沒喝所方準備的高梁酒,也沒抽臨別菸,但把一整瓶的小小礦泉水喝光。
吃飽後,女法醫師在鄭捷左手臂打一劑麻醉針,鄭捷未腿軟,被帶著走向刑場趴在小土丘上,8點47分開第一槍後,鄭的身體還在動,但鄭未唉嚎呻吟,49分再開第2槍,鄭捷不再動彈,但流出的血有氣泡,研判是打中肺部,於是51分再開第3槍,鄭捷就不再動,法醫師自此才研判已死亡,依法須再等20分鐘才能相驗,9點11分相驗,確認死亡,完成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