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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查獲槍枝 員警竟要嫌犯「拿30萬元解決」

2016/05/05 16:2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8歲的范姓前台北市某分局警備隊員警,從陳男的林姓友人口中的得知,陳男持有改造槍枝,因此心生歹念,涉嫌於89年6月14日晚間夥同友人黃、吳男,至新北市蘆洲非法臨檢陳男座車,當場搜出改造槍枝,范向陳表示:「可拿30萬元解決」,最後陳付給范20萬元賄款避免送辦,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罪起訴范、黃、吳男3人。

起訴指出,范姓員警當晚夥同黃、吳姓友人攔下陳男座車時,2名友人也協助搜車,在陳男車上起出具殺傷力的改造金屬玩具手槍、彈殼、彈頭、改造槍枝,范即指著槍質問陳男:「查獲這些槍枝該如何處理?可拿現金30萬元來解決。」兩人討價還價後,陳男表示願交付20萬元,避免刑責追究,翌日即交付范姓員警20萬元。

90年間陳男又因持改造槍枝持憲兵查獲,抖出這段往事,憲兵因此通報警方,孰料,在警方展開調查前,范姓員警就已逃亡,遭檢方通緝。

據了解,陳男家境不錯,林男主動向范姓員警爆料陳持改造槍枝,原本也想分一杯羹,最後懼於范男警察身分不敢領取,而范姓員警一開始承諾兩友人各分5萬元,但最後僅願給兩友人各2.5萬元,分贓當日卻又以兩人欠他錢為由,將20萬元賄款全占為己有。

今年初,范姓員警遭逮,供稱10多年的他這些年都在台東打零工,不想再過繼續過逃亡生活,坦承犯行,黃男、吳男也認罪,3人均表願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因此建請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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