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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騎車被開4罰單 屁孩竟要父母申訴

洪男違規騎車被警員連開4張罰單後,曾請父母代寫陳述書,向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申訴。圖為機車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洪男違規騎車被警員連開4張罰單後,曾請父母代寫陳述書,向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申訴。圖為機車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2016/04/26 20:2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18歲洪姓男子,去年騎著新買的機車外出,於環河南路一帶看見警員臨檢,突違規迴轉逆向駛離,警員見狀驅車追趕,於一處彎道將洪男攔停,不料警員才將手搭上洪男肩膀,就被對方甩開,導致警員跌倒,洪男則趁機駛離,警方循線找到洪男,除了連開4張罰單,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他送辦;台北地檢署考量洪男承認犯行且為初犯,將他緩起訴,須服義務勞務100小時,並寫悔過書。

據悉,去年洪男剛滿18歲,機車則是父母親送他的生日禮物,洪男被警員連開4張罰單後,曾請父母代寫陳述書,向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申訴,內容提到:「警察為了賺業績,欺負善良的老百姓,還對民眾挑釁,如果當時停下受檢的話可能會發生警民衝突」等內容,目前尚不知該申訴是否成功。

緩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某日清晨5時許,洪男騎著機車行經萬華區環河南路一帶,看見前方有警員執行路檢,不知何故,突違規迴轉逆向駛離,警員見洪男行跡可疑,驅車從後追趕,於一處彎道處將洪男攔停,但警方才一伸手搭上洪男肩膀,洪男隨即用力將手甩開,造成警員跌倒在地,洪男則趁機逃離現場。

警方根據車牌號碼找到洪男,依違規情節對他開了4張罰單,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他送辦;檢方庭訊時,洪男承認因一時衝動,才會將警員的手甩開駛離,而後洪男也與警員達成和解,檢察官念在洪男坦承不諱,且仍在學並為初犯,將他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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