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洩漏民眾個資 調查官不認罪獲不起訴
2016/04/18 15: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涉利用調查局「法眼系統」查民眾個資,並外洩給討債集團而遭停職調查的前澎湖縣調站調查官鄭詠鈺,案發後向調查局政風室自白,指其另涉洩漏4筆民眾個資,被依妨害秘密罪法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鄭男又改口否認,檢方認為政風單位僅是行政調查,過程沒錄影及錄音,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自白要件,今將他不起訴。
今年1月,鄭詠鈺遭週刊踢爆,指其在102年任職澎湖縣調站期間,涉利用「法眼系統」,狂查2千多筆民眾個資,並外洩給討債集團追債,調查局政風室因此介入調查。
政風室進行初步訊問後,認為鄭詠鈺已承認外洩4筆民眾個資及工商資料,將此案移送北檢偵辦;期間鄭詠鈺因變更住居地,屢傳未到而遭通緝,直到他被傳喚到案後,卻否認外洩個資,僅承認為了辦案及情資需要,曾利用「法眼系統」查詢民眾個資,但沒有外洩。
檢方調查,鄭詠鈺所查閱的資料中,有部分屬於工商登記資料,民眾在經濟部網站上也都能查的到;另一部分關於民眾個資的部分,鄭詠鈺強調是基於辦案、掌握情資及開發案件等需求,才利用「法眼系統」查詢,但沒有外洩或交付民眾個資等情事。
檢方比對鄭詠鈺的說詞及政風室的問訊資料,發現內容並不一致,且政風室僅是基於行政調查進行問話,過程沒錄影及錄音,也沒事先告知鄭詠鈺調查案由,認定政風室提供的資料,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犯罪自白,考量此案查無其他事證,所以認定鄭詠鈺的罪證不足。
79年間,調查局為了犯罪調查需要及情報蒐集,建構「法眼系統」,從調查局內部電腦登入系統後,可查閱政府機關所建構的民眾個資,就連民眾的三親等資料,也都難逃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