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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鬥雞場 主持4人依賭博罪嫌起訴

突然之間一隻鬥雞雙腳朝天倒下,另一隻昂首站立。(記者張瑞楨翻攝)

突然之間一隻鬥雞雙腳朝天倒下,另一隻昂首站立。(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6/03/21 12:5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上月4日,查獲張姓男子等人於台中市豐原區經營鬥雞賭場,「查扣」鬥性堅強、賭客竄逃仍奮戰不止的鬥雞等「賭博工具」,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據賭博罪嫌起訴張姓男子等4人,並請法院宣告沒收鬥雞等賭博工具。

起訴書指出,張姓男子(59歲)與劉姓(51歲)、游姓(74歲)、趙姓(57歲)男子,從前年11月起至今年2月4日被台中警方查獲為止,每週於台中市豐原區陽路經營鬥雞賭場,由張男主持,劉男當裁判,趙男提供鬥雞,游男把風,賭博手法是「高低雞(大小雞)」,2隻鬥雞體型一大一小,體型大者稱為高雞或大隻雞,體型小稱為低雞或小隻雞,在1小時之內,大隻雞鬥倒小隻雞,為大隻雞獲勝,反之為小隻雞贏。

警方查緝時,現場除了「觀眾」之外,另有12名賭客,共查扣鬥雞2隻,競技圍籬1組、監視器3支與螢幕一組、計時器1個、賭資4萬5300元,考量到鬥雞是活體,2隻鬥雞各責付張男與趙男保管。

檢方偵查時,游姓男子否認,其餘3人則承認,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賭博罪起訴,此案最有趣的是,台中警方搜索時,賭客四散逃竄時,鬥志堅強的鬥雞仍堅持繼續搏鬥,突然之間,一隻鬥雞雙腳朝高,另一隻鬥雞頂風昂首站著,警察以為倒地的鬥雞死了,賭客卻解釋說,警察不懂鬥雞,這隻雞是打輸「裝死、投降」,避免被對手繼續啄抓,警方半信半疑,用罩子把倒地鬥雞蓋起來,卻見這隻鬥雞跳起來,歪著頭審視警察。

警方查緝賭場,賭客顯得無奈,鬥雞仍繼續纏鬥。(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查緝賭場,賭客顯得無奈,鬥雞仍繼續纏鬥。(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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