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業者「不給就別投標」新北前客家局長索賄被訴
2016/03/18 16:5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台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現已改制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前局長何培才,涉於98至99年間任職期間,藉勢藉端向欲標得該局標案的兩業者索賄123萬8000元,甚至還採借牌圍標方式,要求得標業者交出經營權,並「拗」對方代繳權利金,還囂張放話:「若不給,以後不要再來投標」,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圖利、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98年7月辦理義民祭典活動時,何培才明知已編列媒體宣傳預算,卻向得標業者聲稱,情商媒體刊登新聞,需宴請與致贈禮物經費,向業者索賄5萬元,廠商交付後,何始同意支付活動合約金;另98年4月、99年5月間辦理海峽兩案客家藝文交流計劃,何培才為獲兩採購案,邀請楊姓業者參與投標,並協助得標,之後再要求楊將標案及合約價金都交出來,讓給他從事旅遊業的親弟弟承作,不法獲利估計約19萬8000元。
98年辦理客家文化園區附設餐廳暨禮品店委外經營,何培才又要求楊姓業者投標,並找來兩間公司陪標,但三份投標企劃書,均是何指示下屬撰寫;業者順利得標後,何除要求業者交出經營權,給準媳婦經營,還拗業者支付經營權利金及履約保證金69萬元,做無本生意。
何培才吃定楊姓業者的公司,靠著客家事務局標案為主要營收來源,還以投資名義,向楊強行強索30萬元,見楊猶豫不決,何還放話:「若不給,以後不要再來投標」;何任期內,楊姓業者共標得客家事務局12個採購案。
庭訊時,何培才否認犯行,表示自己身為局長,為宣揚客家文化,絕不可能中飽私囊,但因業者坦承送錢給何,何也將標案拿回去自己執行獲利,檢方因此不採信何說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