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查獲違章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 負責人送辧
2016/03/15 13:56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昨天晚間會同平鎮警分局宋屋派出所,查獲平鎮區陸光路一處鐵皮違章工廠,非法收受並處理廢塑膠空桶等事業廢棄物,污染周邊環境;環保局今天近午會同檢察官當廖榮寬到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命其立即停止作業,全案交由警方移送法辦,蔡姓負責人恐將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平鎮區陸光路14巷330弄底這處鐵皮工廠,疑似非法收受廢棄物,不時傳來陣陣臭味,環保局接獲雙連里長劉邦利、市議員楊家俍、黃敬平等人舉報後,會同宋屋所員警前往調查,經查該廠為蔡姓負責人所承租,稽查人員進場發現,廠內貯存空間雜亂,沒有任何廢棄物標示與污染防治設施,該廠設有破碎機及水選機一座,現場堆置大量廢棄空桶、破碎塑膠成品及半成品,且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及相關許可。
環保局指出,該工廠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卻從事廢塑膠空桶破碎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另因該廠產生的廢水疑似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廠外溝渠,環保局已於廢水排放處及下游土地,分別採集土壤樣品送驗,後續將再依檢測結果加重處分。
至於該廠是否違反建築及土地使用規定,已主動移請工務局、地政局、經濟發展局、農業局等單位依法查處,絕不讓其續存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