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罵前女友跟人夫上床 男觸犯4罪
2016/03/01 12:46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謝姓男子私下用女朋友的名義辦手機門號,不料2人後來分手,謝男懷恨在心,大肆在臉書散佈前女友專找有婦之夫上床等謠言,女友忍無可忍提出告訴,檢察官告訴他,「你已同時觸犯偽造文書、詐欺、恐嚇、加重誹謗等4罪」,男子聽了當場傻眼,「有那麼嚴重喔?」
起訴書指出,現年33歲的謝姓男子與吳姓女子交往,2人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在一次出遊的機會中,謝男取得女友的身分證影印本,以女友名義辦理手機門號,還偽簽女朋友的名字騙過門市服務小姐。
日前2人分手,謝男氣憤難耐,不斷打電話給吳女,但吳女不接,謝男傳簡訊「你還不回電,我會讓妳知道有家歸不得的感覺」。
吳女仍不回電,謝男在臉書多個社群網站公開張貼「請問這女人你認不認識,她只會騙人,多次與有家庭的人上床…已有多人受騙。」
女子向台中警方報案,移轉至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偵查發現,男子已同時觸犯觸犯偽造文書、詐欺、恐嚇、加重誹謗等4罪,但從1重罪論處,因此今天以最重的偽造文書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