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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開車國道發酒瘋 法官重判徒刑加罰金

2016/02/26 14:4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綽號「黑支」的本土劇演員陳清達,今天清晨酒駕肇事被捕,此人有多次暴力犯罪紀錄,許多人主張重刑嚴懲,台中地方法院今天有一起值得警惕的案例,台中市林姓男子去年9月酒駕,還在高速公路上發酒瘋,台中地院發現他在13年前,曾因公共危險罪判拘役50日,雖然已超過5年,不構成累犯,但法院認為他酒駕行為,宛如不定時炸彈,對法律制裁無悔過之意,重判徒刑3月,再併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住在台中市大里區的林男,去年9月14日喝高粱酒後,開車走國道三號高速公路,要從嘉義市返家,途經國道三號霧峰路段,被國道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攔下,酒測高達0.91毫克。

警方攔查時,林男已呈現泥醉狀態,在高速公路旁發酒瘋,逼得警察上手銬約束他的行為,台中地院簡易庭認為他惡性重大,依據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3月,還要併科2萬元罰金,林男認為判刑太重而上訴。

台中地院二審法官認為,林男在2003年觸犯公共危險罪,判處拘役30日,2案超過5年,不屬於累犯,不過,林男無視法律制裁,且喝得泥醉開車上高速公路,對其他人車而言,宛如不定時炸彈,還醉到必須上手銬約束,維持一審判決,林男被判處3月徒刑部分,可以易科罰金或服勞役,另外,在3個月徒刑之外,他還要再繳併科罰金2萬元,全案判決確定,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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