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掮客索賄2億多 汐止公所前視導聲押獲准
〔記者謝君臨、金仁晧/台北報導〕前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在祭祀公會弊案中,護航管理人蔡宏昇,收賄700萬元,遭判15年,基層公務員竟也看準這塊肥肉,且撈得還更多!
汐止區公所民政課視導王玉升被控利用承辦祭祀公業申報審查業務之機會,透過土地掮客李昌諭收賄4000萬元,兩人疑似嫌不夠,還催討2億1千多萬元,士林地檢署昨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搜索,約談王、蔡、李等3名被告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受賄罪、圖利罪方向偵辦,訊後王、李被聲押禁見,蔡被諭令20萬元交保。法院已在上午10時裁定王玉升、李昌諭收押禁見。
王玉升、李昌諭被聲請羈押獲准
檢調調查,保儀大夫祭祀公業擁有汐止地區大筆土地,現值超過10億元;97年間,時任汐止市長的黃建清與民政科員張漢民涉嫌放水,協助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通過申報,黃並藉此收賄700萬元,被高等法院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承辦該案的張漢民也被判刑6年6個月。
張漢明因案離職後,王玉升接手祭祀公業業務,原本多次核退祭祀公業申請核發派下員,但到了102年間,王突然態度軟化,私下找上管理人蔡宏昇簽訂土地買賣委託書,替其將祭祀公業名下座落汐止區21筆土地出售,並與土地掮客李昌諭聯手,要求事成之後分紅2億5千多元。
檢調發現,王玉升與蔡宏昇達成協議後,即同意祭祀公業申請規約備查,以利蔡取得派下全員證明書及管理人之地位,而後透過李昌諭與建商簽訂買賣契約書,將土地以6億1500萬元出售牟利,王、李分到4000萬元,卻嫌不夠,向建設公司索討2億1千多萬元,不久後王女即遭檢舉,全案爆發,王女也在案發後立刻申請退休。
昨天上午7時許同步搜索王、李、蔡3人住所共4處,查扣相關證物,並約詢王及相關人等共5人到案說明,詢問移送士檢複訊,王及李被認涉重罪且有串供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已在上午10時裁定兩人收押禁見。(10︰0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