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228外籍家屬獲賠 日人青山:快流淚了
2016/02/17 12:1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二二八事件日籍受難者青山之子青山惠先之子青山惠昭,跨海來台請求我政府賠償,但遭內政部以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拒絕賠600萬元,因此以二二八事件紀念紀念基金會為被告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判決應賠償青山惠昭600萬元,青山惠昭出庭聆判後神情略顯激動,告訴律師說「我感覺都快流淚了」;仍可上訴,他也成為首位因二二八事件獲賠的外籍受難者家屬。
青山惠昭今上午拿著父親青山惠先的遺照到法院聽判,已70多歲高齡的他說「聽到這項判決結果,心裡覺得很溫暖,這項判決方意義非凡」,除了他之外,包括灣生的二二八事件日籍受難者遺族還有3人,「這不是我一人的案件,是大家的案件」,也象徵大家應「為和平而努力」。
到場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廖繼斌表示,還未看到正式判決和判決理由,無法明確表示意見,關於上訴與否的問題,將等到收到判決書、整理出判決理由等事項後,提交董事會討論,目前沒有明確決定。
青山惠先為日本沖繩人,1947年在台遇上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失蹤,後經日本沖繩法院宣告死亡,其子青山惠昭於3年前向我國政府提出請求,承認其父是二二八事件的外國受害者,並要求賠償600萬元。
前年12月,我政府承認青山惠先為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但拒絕賠償,內政部主張,台日兩國沒有國家賠償「平等互惠」的先例,且我國國民向日本求償如慰安婦案均未受賠償等理由,駁回青山惠昭的賠償聲請。
青山惠昭不服,去年跨海來台提起行政訴訟,表示台灣政府應重視歷史真相與轉型正義,「希望政府可以早日還給我們一個真相,莫讓歷史繼續成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