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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董座林明昇肇事逃逸 判1年2月、緩刑3年

林明昇在路邊停車後,下車查看愛車是否損傷。(資料照,吳張鴻翻攝)

林明昇在路邊停車後,下車查看愛車是否損傷。(資料照,吳張鴻翻攝)

2016/01/21 17:5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去年3月駕駛保時捷911跑車,在新北市石碇山區飆車,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致使對向的重機騎士、知名MV導演徐筠軒閃避不及摔車,撞山壁受傷,林未停車查看即逃逸,林案發後3天與徐達成和解,但仍被依肇事逃逸罪起訴,台北地院考量林認罪且達成和解,獲被害人諒解,判林明昇1年2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去年3月14日上午,林明昇開著保時捷911 Carrera 4S跑車,行駛在106縣道從新北市準備返回台北市,行經石碇路段,欲超越前方的休旅車,竟在彎道違規橫跨雙黃線,侵入對向車道超車,對向的徐筠軒騎重機過來,閃避不及,打滑撞上山壁,徐男左手指骨折、身體多處挫傷。

林未停車查看,直接駛離現場,繼續往前行駛約400公尺,才下車查看自己的車輛毀損,他到案後供稱不知道發生車禍,但行車記錄器、前後車目擊證人指證歷歷,檢察官認定他明知肇事仍逃逸,將他起訴。

北院審理期間,林明昇一改態度,全盤認罪,請求給予緩刑機會。法官雖認定他肇事逃逸,判處有罪,考量林案發後第3天就已與徐筠軒達成和解,偵查期間即撤回過失傷害告訴,並已履行賠償條件完畢,徐筠軒也到庭表示健康、機車都已回復原狀,願意原諒林明昇,同意讓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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