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畢業歡唱 女大生控遭同學輪流性侵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女大畢業生小雯(化名)去年與同學至KTV夜唱慶祝畢業,醉後由葉姓、梁姓男同學陪同搭車返家,事後小雯卻指控遭2人性侵;台北地檢署傳喚葉、梁出庭,2人皆否認性侵小雯,稱對方主動要求幫她洗澡,沐浴後甚至不穿衣服就步出浴室,檢察官另傳喚多名同學應訊,發現小雯在唱歌時已和葉、梁有親暱舉動,案發後離去神情也無異常,且事隔多日才報案,今依罪證不足將2人不起訴。
據了解,小雯與葉姓、梁姓男子為大學同班同學,3人就讀於北部某私立大學;去年6月,一行人為了慶祝畢業,相約至台北市萬華區的KTV夜唱,眾人酒酣耳熱直至凌晨1時許,才離開KTV準備返家。
當時小雯、葉男、梁男與另名女學生共乘1部計程車,原要先送小雯返家,但因司機遍尋不著小雯所說地址,一行人只好先送另名女學生回家,事後葉、梁再帶著小雯回到梁男住處休息。
小雯指控,當日凌晨2時許,3人返回梁男住處後,她先進浴室淋浴,不料她洗好步出浴室後,卻被葉男性侵得逞,她因喝醉無法反抗,而後沉沉睡去,中午12時醒來後,又被梁男性侵。
檢察官傳喚葉、梁出庭,2人皆矢口否認性侵小雯,表示小雯當時還要求他們幫她洗澡,淋浴後甚至沒穿衣服就步出浴室,2人從頭到尾都沒有使用暴力脅迫小雯,小雯離去時神情也無異常。
檢察官再傳小雯應訊,向她提示葉、梁2人說法,小雯僅稱當時喝醉忘記了,但檢察官懷疑,小雯雖聲稱酒醉,卻仍清楚記得時間序,以及遭性侵細節,但即便她真的喝醉,睡到中午也應酒醒,應不至於無力反抗,但小雯離開梁男住處時神情並無異狀,案發後也未立即報案。
檢察官傳喚當天在場的友人隔離訊問,同學指當晚唱歌時,小雯與葉、梁2人即有許多親暱舉動,且當晚本來要先送小雯回家,是因找不到她家,才會先將她帶到梁男家休息。
檢察官調查後,因全案僅小雯單一指控,但相關證據、證人皆與小雯說法不符,今調查偵結,以罪證不足將葉、梁2人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