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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財兩失!醫生娘外遇產子 房產也被小王拐走

2016/01/12 18:4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4歲林姓醫師娘與自稱是「神」的同齡王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與林女的一對子女同居在林女開設的飯糰店內,後林女婆婆想將孫子帶回家,卻被王男鎖喉恐嚇:「要給你死」,並慫恿林女將婆婆借名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地產,以「假買賣」過戶給他,以利離婚,並破壞該屋門鎖、鐵捲門,新北地院今依強制等罪判王男徒刑4月、毀損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林女與具有中西醫師資格的劉姓丈夫結婚15年,育有一雙子女,102年間,林女在新北市板橋區開設飯糰店,王男至飯糰店工作後,兩人外遇,林女帶著2孩子離家出走,與王男同居在店內。

102年父親節,林女婆婆到飯糰店,打算將孫子帶回家過節,不料王男出面阻撓,一手扣住林女婆婆脖子,一手拿著大鎖,恫嚇:「要給妳死」、「這是我的店,妳沒有權利進來,我要告妳。」林女出面制止,王男才停手。

翌日,王男便慫恿林女將婆婆借名登記在其名下的900多萬元、準備給兒子開診所使用的房屋,過戶到他名下,以便離婚,林女於是以326萬餘元將該屋賣給王男,但房屋雖已過戶給王男,實際仍在劉家掌控中,前年初,王男不滿要鎖匠破壞該屋門鎖,換上新鎖,並持鐵鎚敲打鐵捲門,林女婆婆與劉男不滿提告王男涉強制、毀損等罪。

102年11月,劉男提告王男妨害家庭,新北地檢署去年1月依相姦罪起訴王男,醫師娘則獲丈夫撤告不起訴,此案新北地院目前審理中;挨告後,林女跟著王男雙宿雙飛,原以為能展開新生活,不料,前年4月,林女挺著9個月大的肚子,報警控告王男凌虐性侵她,但檢方認定性侵部分罪證不足,將王男不起訴,而林女與劉男已簽字離婚,並生下王男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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