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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壽前董座黃正一 5天湊齊2.8億交保回家了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被裁定2.8億元交保,家屬在5天內湊齊金額才將他保出。(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被裁定2.8億元交保,家屬在5天內湊齊金額才將他保出。(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6/01/05 18:0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被控與接任他的董事長鄧文聰合力掏空幸壽,黃正一日前以健康為由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上月31日裁定讓他2.8億元交保,當天他覓保無著,被暫還押看守所,家屬在5天內湊齊2.8億元保證金,昨(4)日下午將2.8億元以電匯滙入台北地院專戶,北院辦妥交保與境管手續後,通知台北看守所放人,週一傍晚5點,黃正一在北所直接獲釋返家。

黃正一獲交保的同時,也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0時至12時間應到住家轄區派出所報到,今天上午黃正一如期到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報到;律師張世和說,黃正一目前身體還是比較虛弱,交保後將密集就診檢查,由醫師評估何時動手術,屆時若須住院,會再向法官陳報如何報到的問題。

74歲黃正一為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現為東南旅行社、金門皇家酒廠董事長,黃正一上月聲請具保停押,兩度被承審的合議庭駁回,黃正一抗告成功,高院二度發回北院更裁,北院上週五再次開庭,裁准讓黃正一以2億8000萬元交保,但黃原本只願付1.5億元交保金,一時籌不出2.8億元鉅款,覓保無著,當天還押北所。

北院合議庭裁定中強調,合議庭考量黃正一的股票、房地財產至少1億8000萬元,在幸壽案的黃與鄧文聰的共同不法所得為22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2000餘萬元),其中,匯進黃香港名下帳戶、去向不明的資金近1000萬美元(台幣3億3000萬元),在黃支付2億8000萬元鉅額保證金後,已實質削減黃的犯罪不法所得,才足以減少羈押的必要性,再考量取代羈押的方法,限制他出境出海與住居,並命令他必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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