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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假投資連環詐

婦人以「借錢投資黃金都划得來」為由,詐騙投資人。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婦人以「借錢投資黃金都划得來」為由,詐騙投資人。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6/01/05 11:5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51歲鍾婦聽信63歲廖婦的遊說,在102年間「借錢投資黃金都划得來」,與廖婦共謀到賴婦的珠寶店,以「刷卡換現金」方式欺騙銀行16萬元,加上自己貸款57萬6000元,全部拿給廖婦投資黃金,可是「黃雀在後」,廖婦根本沒做任何投資,都是自己花用,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處主謀廖婦11月,鍾婦、賴婦各判2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廖婦見鍾婦在西屯區擔任保母工作,102年初向鍾婦誆稱,現在投資黃金真好賺,貸款來投資都划得來,鍾婦被說得心癢癢,同年3月底向花旗銀行辦理信用貸款57萬6000元,全部匯給廖婦。

但廖婦還不滿足,又與鍾婦共謀到賴婦所經營珠寶店,拿鍾婦信用卡,以「假刷卡真套現」手法,假消費16萬元珠寶,扣除1萬6000元利息,實拿14萬4000元,鍾婦又直接交給廖婦進行黃金投資。

法官指出被告廖婦、鍾婦及賴婦3人,以「假刷卡真套現」手法,欺騙銀行,所犯共同詐欺取財罪嫌。

而廖婦拿走57萬餘元加14萬餘元,都是詐騙鍾婦去投資黃金,事後又不了了之,另犯詐欺取財罪。

廖婦辯稱,第一筆是鍾婦要投資她地攤生意,第二筆是要買黃金,但鍾婦臨時說不要,就把這筆錢借她。

法官查出,本案被告之一也是被害人的鍾婦供詞明確,鍾婦供稱她事後曾問黃金在何處,廖婦還罵她是黃金存摺,不懂不要亂問!被告辯稱投資地攤廖婦卻說不出進貨證明、總投資額、事後如何投資分紅等等!顯然狡辯,也查無廖婦任何投資動作,詐欺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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