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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週歲幼子猝死 曾煥嘉控看護疏失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男嬰死亡與送醫時間、回報時機間無因果關係,今予印尼看護帕迪瑪不起訴處分。(圖擷取自臉書)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男嬰死亡與送醫時間、回報時機間無因果關係,今予印尼看護帕迪瑪不起訴處分。(圖擷取自臉書)

2015/12/31 15:3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未滿週歲的愛子,今年7月凌晨被印尼籍外籍女看護工帕迪瑪(音譯)發現,男嬰動也不動,她怕被責罵不敢告訴雇主,反透過臉書先向在新竹幫傭的表姊求助,事隔1小時後才叫醒曾妻,曾煥嘉隨即將愛子送醫,仍回天乏術,帕迪瑪依涉業務過失致死罪被送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男嬰死亡與送醫時間、回報時機間無因果關係,今予帕迪瑪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帕迪瑪是曾煥嘉堂弟去年申請要照顧年邁祖母,後到曾煥嘉家照顧疑發展遲緩的幼子。7月17日凌晨1時許,曾煥嘉幼子被看護發現身體冰冷沒了呼吸,看護怕誤判狀況,打擾到男嬰母睡覺被責罵,先以臉書傳訊息緊張地向在新竹幫傭的表姊求助,「小朋友沒呼吸了,怕老闆會罵我,以為是我做了什麼?」經表姊勸誡並要她向上帝禱告,帕迪瑪凌晨2時許才告訴曾妻此事,曾煥嘉緊急把幼子送往醫院急救,仍無法挽回愛子生命,怒控看護涉業務過失致死罪。

庭訊時,帕迪瑪說,凌晨1時許發現男嬰有狀況時,曾撥打2通電話給曾妻,但對方未接聽,直至凌晨2時許曾妻才回電,她擔心如自己判斷錯誤,吵醒睡覺中的曾妻,會被責罵,因此不敢敲曾妻房門。

曾煥嘉質疑幼子因噎奶窒息死亡,但法醫解剖鑑定報告指出,男嬰無窒息症狀,死因為死者有明顯急性肺泡性肺炎、間質性纖維化慢性腦膜增厚、水腦症等;嘴唇內側上下及外側的傷口,及送醫時間、回報時機與死因並無因果關係。檢方因此認定帕迪瑪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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