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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諷蔡正元「不要臉的髒東西」 段宜康判賠2萬

 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節目中發言,在臉書嘲諷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高等法院今再判段應賠蔡2萬元、刊道歉啟事等。(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節目中發言,在臉書嘲諷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高等法院今再判段應賠蔡2萬元、刊道歉啟事等。(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2015/12/29 15:5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節目中發言,在臉書嘲諷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蔡不滿提出民、刑事告訴。刑事部份,今年2月已判段宜康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定讞,高等法院今再判段應賠蔡2萬元、刊道歉啟事等,可上訴。

去年4月7日,蔡正元上政論節目與參加學運的台大學生吳錚激烈交鋒,2天後段宜康在臉書留言「蔡正元最難看的是強詞奪理。強詞奪理還講不過年輕人」,文章最後也寫道「同學,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的臉,記得要洗手啊!」,蔡不滿對段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並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年2月間,依公然侮辱罪判段宜康罰金5000元,得易服5天勞役定讞。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定段宜康已損害蔡正元名譽,今年5月判段應賠蔡2萬元、刪除臉書貼文,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段不服提出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判決。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節目中發言,在臉書嘲諷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蔡不滿提出民、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滿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節目中發言,在臉書嘲諷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蔡不滿提出民、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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