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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丈夫行動硬碟 妻子心都碎了

李妻讀取丈夫行動硬碟中資料時,意外發現不堪的事實。(情境照)

李妻讀取丈夫行動硬碟中資料時,意外發現不堪的事實。(情境照)

2015/12/25 13:2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44歲李姓男子婚後和女性友人私下交往發生性關係,並將性交過程拍下存在行動硬碟中。去年底,李妻意外開啟丈夫的硬碟,發現有多段性愛影像,仔細一看,片中男主角居然是結婚5年多的丈夫,心碎之餘,對3名女主角及丈夫提出告訴。事後,李妻與陳、常兩女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另一名方女則因罪證不足,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指出,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99年和同姓的妻子到戶政單位申辦結婚登記,而陳、常姓女子卻分別在102、103年與李男發生性關係。李妻在去年底讀取丈夫行動硬碟中資料時,意外發現丈夫居然和多名女子做愛,還拍成影片,憤而對丈夫及3名女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其中常姓及陳姓女子分別於今年5月15、18日與李妻達成和解撤回告訴,相對應的李男也獲撤回。

另一名方姓女子在檢察官訊問時宣稱,自己曾和李男交往,本來要跟她結婚,但是後來分手,李男才和現任妻子結婚;分手後就沒有跟李男聯絡,直到李妻打電話詢問自己是否得知李男已經結婚一事。

李男向檢察官表示,與方女發生性行為的時間是在98年,應該是在帛琉或是菲律賓,發生時間是在結婚之前。

檢察官認為,李妻撤回陳、常兩女告訴,予以不起訴;另無法證明方女與李男發生性行為關係是在婚前或是婚後,無積極證據證明兩人涉犯通姦罪,罪證不足,亦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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