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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獵人王光祿拒入監 東檢視狀況再議拘提

布農獵人王光祿堅稱無罪拒入監,在旁王母焦心不已。(記者陳賢義攝)

布農獵人王光祿堅稱無罪拒入監,在旁王母焦心不已。(記者陳賢義攝)

2015/12/15 10:26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lum因持有獵槍、射殺保育類動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違反槍砲條例、野動法等罪名,判刑3年半定讞,台東地檢署原在今日上午9點傳喚到案,王堅稱無罪拒入監,未依時報到,恐遭強制拘提;東檢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王已提起非常上訴,將依最高檢署審議結果,及了解是否有正當理由,再決議拘提。

王光祿事件經各方聲援愈演愈烈,聚眾陳抗、施放狼煙,並循法律程序提起最高上訴,東檢今日上9時傳喚到案,王堅稱無罪拒入監,強調「我是Bunun,我是人,我是獵人,我無罪,我會堅定的在家陪Cina(母親)到最後一刻,如果中華國民政府要把我帶走,請族人保護我的媽媽,不要讓她看到這一幕。」未依時報到,今天下午2點將公開對外說明。

徐宏儒表示,王未依規定到案,將進一步了解所持理由及事件狀況;另王已提非常上訴,後續決定也將視最高檢署審議結果。依規定,傳喚到案若無正當理由即可強制拘提,會再持續關察王這兩天有無其他動作及事件發展;檢方依法院判決執行,王循法律程序提起非常上訴,予以遵重,會遵照最高檢署的准駁結果再行後續,但是否符合院方見解,仍是未定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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