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罵一次三字經 不構成妨害公務
2015/12/14 15:5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警方日前盤查一名何姓男子,要求何男到派出所驗尿,遭何男拒絕,何男甚至被警員身上密錄器錄到以「三字經」問候警員,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法辦。基隆地檢署認定,何只罵一次,只是不滿被警察要求驗尿,並非罵警員,因此處分何不起訴。
盤查何的警員張發仁受訪時指出,他尊重檢察官的認定,不會再議。
處分書指出,基隆市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警員張發仁9月間巡邏時,見何姓毒品人口走在街上,上前盤查,並要求何男跟他回派出所驗尿,但遭到何拒絕。
張員見何男想走,用手擰住何男的手,不讓何走,何隨口回覆:「恁爸就是不想尿,是憑什麼叫我尿!」、「是哪一條法律、幹XX」。張員認為何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將他帶回法辦。
不過,檢察官聽完張員提供的錄音檔,認為何只罵一次三字經,斟酌前後文,認為何當時只是不滿張員要他驗尿,並不是針對張員罵三字經,因此處分何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