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案判決書 檢察官看到快吐血…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頂新無罪判決,讓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無法接受,連日詳閱判決書,已發現諸多不合理之處,例如,院方對越南官方「大幸福僅生產非人食用的飼料油」證明不予採信,其次台大教授孫璐西和台糖越南公司主管胡大光都有提到溯源管理的重要,證詞都對被告不利,但法官均不採納,檢察官認為,頂新這場官司還有得打,檢方有信心逆轉勝。
檢方說,合議庭光憑鑑定人胡大光的證詞,認定越南畜牧場的豬隻會定期檢疫,病豬也會焚毀,就認定大幸福的熬油不會有不健康的豬隻,問題是,鑑定人孫璐西在法庭上針對「溯源管理」,認為大幸福若要證明自己的熬油沒問題,應該由被告自己提出「衛生證明」,現在是大幸福無法證明自己清白,怎麼法官反而要求由檢方提反證?事過境遷,就算檢方到越南找到一隻病死豬,法官也可能認為,這不是「當初」用於熬油的豬隻。
檢方說,越南官方在初期已向我方證明大幸福是收集飼料油的業者,其不具生產人類可食用的資格,但法官像是為大幸福開脫似地搬用國內諸多衛生法條,對食用油和飼料油作認定解釋,最後作成,大幸福油源來自於有關單位認可健康無病之豬屠體。
一名檢察官說,「真的看到快吐血」,對於一間越南的飼料油的回收商,法官可以解釋到這樣,讓人瞠目結舌。
檢方還說,對於每一批進口的油品,屏東廠有實驗室作檢驗,大幸福要出口時也會出具檢驗公司的報告,但兩者數據落差「非常大」,可見頂新油不單純,而被告也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明,法官對此疑點反要求檢方舉證不法,如此「嚴以待檢、寬以待被告」的例子,在判決書內多不勝數,檢方一定會逐條列出。
目前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已著手撰寫上訴書,期限的截止日是14日,據了解,檢方為求慎重,不會太早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