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傳性愛呻吟錄音檔 女控前男友妨害秘密
2015/11/23 17:4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0多歲的李女指控,與網友林男短暫交往3個月後,今年2月,對方竟透過臉書及Line恐嚇她,如不出來見面,將散布兩人的性愛影片、照片,並傳送兩人交往期間的性愛聲音檔給她,李女提告前男友涉恐嚇及妨害秘密罪,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秘密罪嫌將林男起訴、恐嚇部分因李女回嗆:「你就傳來啊!」未顯現懼怕,林男獲不起訴。
李女與林男前年12月透過交友軟體「遇見」認識,去年2月分手,孰料,今年2月,林男以臉書及Line李女「想再跟你見一次面,我會當著你面把影片刪除」、「等等先傳語音檔讓你聞香」、「聽到自己聲音不要太驚訝」、「我既然有聲音有影片,你覺得沒有照片嗎?」等語,並傳送4個聲音檔給前女友,證實手中持有錄音檔,李女聽到錄音,才驚知兩人性愛過程竟遭偷錄,因此提告。
但扯的是,兩人交往一年多,李女竟不知前男友的真實姓名,檢警只好從林男的工作地點及臉書照片,循線找到林男。
庭訊時,林男否認犯行,供稱「帳號被盜」,不認識李女,但因臉書、LINE均為林男照片,檢方認為,林男辯稱帳號遭盜用顯為無稽之談,且盜用者亦不可能取得性愛錄音檔,認定其供詞不可採,今依妨害秘密罪將林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