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菲漁業協定早已簽? 廣大興家屬:為何至今才公開

外交部長林永樂召開記者會,指「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已簽定約2週,廣大興家屬洪慈綪批,「台灣人都被打死了,卻還要顧慮菲律賓」?(記者陳彥廷攝)

外交部長林永樂召開記者會,指「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已簽定約2週,廣大興家屬洪慈綪批,「台灣人都被打死了,卻還要顧慮菲律賓」?(記者陳彥廷攝)

2015/11/19 23:58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今天下午外交部長林永樂召開記者會,指「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已簽定約2週,但這個台灣漁民用血和淚換來的遲來協定,卻連公佈都要「尊重」菲律賓而無法馬上告知廣大漁民,廣大興家屬洪慈綪批,「台灣人都被打死了,卻還要顧慮菲律賓」?且協定的共識早已在執行,核心的鄰接區域問題一日不解決,該海域恐永無寧日。

2013年5月發生的廣大興號事件,當時因菲方公務船開槍濫掃「廣」號,導致船員洪石成死亡的海上喋血,引發國際軒然大波,東港、小琉球漁民在該海域的漁權問題再次備受社會關注,但政府卻直到今年11月5日才簽定協定,對漁民來說恐怕只是遲來原則性協定,對廣大興家屬而言,更只是一種差強人意的協商。

「什麼樣的協定可以不用劃定漁場及漁區和執法範圍?」,人稱「洪大姐」的洪慈綪質疑,從現有的3共識來看,就是原則性規範海面上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要武力、建立緊急通報系統及建立迅速釋放機制等3原則具體化,也就是若遇上衝突時的操作模式,但造成這些問題最根本的漁場範圍及執法範圍模糊未觸及,且在國與國間協定中重複規定國際法早就有規範如「避免使用不正當武力」等條文,根本不必為重複而重複。

洪慈綪並指出,簽定合約還像幹了見不得人的勾當,也直言廣大興事件時政府不趁勢談判漁民最迫切的問題,2年半後的動作相形更像偷偷摸摸,1名琉球的李姓漁民子弟,就直嗆政府竟連這種事都能「黑箱」!

洪慈綪認為廣大興案刺激政府護漁,絕不能抹煞政府在護漁的用心與付出,但整個協定只是差強人意,她強調,漁民不駛入菲國12海里領海,菲方就不能扣押我國漁船,而依照菲國「前科」,像今年的明進財12號就在暫定執法線以北被強登船,就算簽訂協定,政府依然要派艦護漁,不能鬆懈。

菲方的「鄰接區」與我方一直沒有共識,因菲方依據早期海洋法,主張他國船24海里內不可捕魚,菲方並可登船檢驗,與目前國際慣行的12海里內為領海有所抵觸。

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認為協定對漁民捕撈作業有正面影響,未來該塊海域被武力強押、登船、扣船、索賠等宛如無政府狀態的情形應會更收斂,但他也質疑「鄰接區」的問題,雙方都應憑據新法作業,這點是最核心問題儘速釐清,在該區域身分未明下,台灣漁民將喪失廣大漁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