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狼性侵爛醉女友人 硬拗「她很清醒」
2015/11/17 22: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邱姓男子邀正妹小如(化名)等友人到海產店聚餐,明知小如已酒醉癱軟,甚至如廁後醉倒地上連下半身全裸仍不自知,卻將她撿屍載到摩鐵性侵,東窗事發後還硬拗說「她當時很清醒」,日前被重判3年10月,正妹不甘受辱求償,一審判邱男必須賠償30萬元,高等法院今加碼判邱男應賠償50萬元定讞。
邱姓男子於101年12月1日中午,邀約小如、張男和梁女等友人到桃園市一家海產店聚餐、喝酒。小如喝下幾杯高梁酒後語無倫次,起身如廁時,還暈倒在女廁地上,連如廁後脫個精光的下半身早已春光外洩,都沒有知覺,整個人呈醉趴模樣。
邱男見狀,自認有機可乘,自行招來一部計程車停在海產店門口,佯稱要送小如回家,要求友人幫忙而以「扛屍體」方式扶酒醉的小如進入計程車內,卻將她載往附近某家摩鐵性侵得逞。
小如晚間醒來,看到自己下半身全裸,查訪後,驚覺遭邱男性侵,控告他涉乘機性交罪。法院審理時,邱男坦承和小如性交,但堅稱經過小如同意,硬拗說「她當時很清醒」,但同行友人打臉邱男,一致證稱,小如離開海產店時,其裙子內光溜溜,沒有穿內褲,可以直接看到她的下體、臀部,應該是醉得意識不清。
上月26日,高等法院判邱男3年10月徒刑,民事部份,一審判邱男必須賠30萬元,小如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改判邱男應賠償50十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