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麗榮皇冠外牆砸死婦人 招牌施工商、管委會均判刑
2015/11/11 15:2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圖為去年麗榮皇冠整修期間,各店家照常營業。(資料照,記者林欣漢攝)
飛來橫禍!前年10月基隆婦人留阿善,到位於基隆港旁、樓高33層的基隆最高大樓「麗榮皇冠」用餐,餐後與先生步出大樓,剛走下樓梯,卻慘遭3、4樓間掉落的兩塊約40X60公分、厚3公分的大理石塊砸中頭部,當場頭破血流,送醫不治。法官認為,招牌施工廠商偷工減料,管委會人員維護不力分別判處4、3個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在麗榮皇冠內承租店面的MOYA流行館,案發前申請在大樓外懸掛招牌,廠商轉包給張凱明負責找人施作,依規定應將廣告燈箱固定於大樓RC牆上,但張男僅將該MOYA流行館廣告燈箱以膨脹螺絲固定在皇冠大樓之外牆大理石上,而未深入固定至RC牆上,造成該廣告燈箱右側上方之外牆1大理石於案發前3個月內破裂。
大樓管委會專員洪嘉隆、總幹事吳進財於知道外牆破裂後,曾通知主任委員黃法舟一同前往會勘,但三人並未設置完善的防護措施,僅放置三角錐提醒行人,造成MOYA流行館廣告箱後方2片外牆大理石破裂翻落砸死婦人留阿善。
留婦的家屬指出,廣告箱廠商偷工減料加上管委會維護不力,導致親人死亡,對管委會吳進財、黃法舟、洪嘉隆及施工的張凱明、許勝傑都必須負責。
基隆地方法院認為,5名被告都已和家屬達成和解,判處大樓管委會人員黃法舟、洪嘉隆、吳進財等三人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招牌施工人員張凱明、游勝傑等二人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考量黃法舟、洪嘉隆、游勝傑審理時坦承犯行,均予以緩刑兩年。
